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的通知》冀教财〔2020〕7 号和学校退费工作方案,住宿费退费情况安排如下:一、住宿费每学年按10 个月(每学期按 5 个月)计算,按一学期退还学生住宿费。二、毕业班学生住宿费于6 月 19 日左右退还完毕。三、其他年级住宿费转入下一学年,抵减下一学年住宿费。计划财务处2020年6月17
校属各单位及教职工:由于计划财务处公积金查询系统未与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网络对接,仅能显示缴存金额,不能反映支取情况。目前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系统已经非常完善,能够实时准确反映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支取明细及余额。因此如需要查询公积金账户情况均可通过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计划财务处网站不再提供该服务。现公积金查询有三种方法分别为支付宝查询、“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
校属各单位及教职工: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针对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财经法规和燕山大学经费管理办法,结合财务管理改革工作实际,现将财务报销及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票要求1.原始发票应真实、合法,发票信息准确、完整。严禁虚开发票行为。2.原始发票应粘贴规范,严格按照《燕山大学财务报销规范》执行。3.原始发票上除签字以外,不允许在发...
校属各部门:根据内部控制及经费审批要求,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具体分工及经费授权审批需求,填报“经费审批人签字备案表”(一人一表)。各部门下载签字备案表后,由经费审批人列明具体的审批经费项目,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5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sujccyjs@ysu.edu.cn。联系人:杨素霞,联系电话:8075325。经费审批人签字备案表填报说明:1.各部门填报签字备案表后,经费审批人在进行经费...
各位师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要求,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完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9年度可以申请退税情形:1.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财务处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含年中退休职工、劳务报酬纳税的学生等);2.纳税人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
校属各部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统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支出的相关通知要求,请校属各部门对本部门防疫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汇总统计,2020年4月27日上午下班前填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支出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sujccyjs@ysu.edu.cn。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支出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1、统计期限:2020.01.25-04.24;2、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3...
各位老师:计划财务处在原有科研经费网络报账的基础上开通了部门经费网络报销功能,除部分特殊业务不方便使用网络报账外,原则上各类报账业务均采用网络报账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快的熟悉网络化报账的操作流程,计划财务处将在每周举办网络报账答疑会,本周将于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进行培训及问题解答。地点:世纪楼205室。望大家踊跃参加。大家有需要疑问或需要交流的可以加入计财处网络报销交流群,QQ群号:1102153...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计划财务处现已全面运行网络平台报账系统,为给广大师生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财务报销“全天候”、“零等待”,自今日起启用财务自助投递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助投递机位置自助投递机安放在东校区世纪楼一层大厅,示意图如下:二、自助投递机主要功能自助投递机目前开放两个功能:网上自助投递和财务信息采集。1、网上自助投递:报销人可全天投递准备好的网约...
各位师生: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附件1),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完成。税务机关推行错峰汇算清缴并暂定我校纳税人于2020年5月中上旬开始办理。由于个人所得税APP近期还会升级,为避免操作失误,各位师生现在不要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具体时间我处会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
校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实习经费的管理,提高实习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加强实习教学及其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及财经法规的相关规定,即日起实习经费报账按照以下要求办理:一、开支范围实习教学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实习带队教师及学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保险费、补助费,实习单位的教学管理费、参观费,实习教学资料费、耗材费,组装元器件费,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的指导费及授课酬金等。超出上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