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广大师生:因系统升级,网上劳务报酬申报平台预计8月1日至10日暂停使用。所有劳务报酬申报请8月10以后再提交。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计划财务处2020年7月31
校属各单位:按照财政厅和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在开始编制2021年省级财务预算。按照新《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要求,省级预算需要细化项目,即预算要细化到可执行程度。因此需要各部门认真填报相关内容,尤其是政府采购计划和绩效目标,漏报、缺报或者未准确编列政府采购计划的明年将不能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请各部门充分重视本次预算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编制范围预算责任部门预算由公务费、业务费和专...
校属各单位、各位教职工:近期计划财务处报账服务大厅报账人员逐渐增加,人员之间难以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存在人员聚集风险,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需要对报账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账方式如下:1.网络报账各类经费报销,原则上主要使用网络报账方式。(暑假期间全部使用网络报账方式,不再受理现场报账业务)投递机投放位置:东校区世纪楼一层大厅,西校区经管学院...
校属各单位及广大师生:计划财务处于2020年5月9日和6月19日在校园网已经发布《关于及时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但是截至2020年6月23日接到税务局通知,我校仍有近500名学生和近800名老师符合退补税条件尚未办理。税务局提请广大师生注意:超过汇算期没有补缴税款的会产生罚款或滞纳金,甚至可能影响个人征信。再次提请广大师生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时办理此次汇算清缴事宜。也请各学院办公室及时通知到各学院师...
各位师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要求,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分为退税、补税两类。根据规定,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退税;符合补税条件的纳税人,需及时补税,超过汇算期没有补缴会产生罚款或滞纳金。根据税务局反馈,我校仍有符合补退税条件而未进行汇算清缴...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的通知》冀教财〔2020〕7 号和学校退费工作方案,住宿费退费情况安排如下:一、住宿费每学年按10 个月(每学期按 5 个月)计算,按一学期退还学生住宿费。二、毕业班学生住宿费于6 月 19 日左右退还完毕。三、其他年级住宿费转入下一学年,抵减下一学年住宿费。计划财务处2020年6月17
校属各单位及教职工:由于计划财务处公积金查询系统未与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网络对接,仅能显示缴存金额,不能反映支取情况。目前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系统已经非常完善,能够实时准确反映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支取明细及余额。因此如需要查询公积金账户情况均可通过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计划财务处网站不再提供该服务。现公积金查询有三种方法分别为支付宝查询、“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
校属各单位及教职工: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针对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财经法规和燕山大学经费管理办法,结合财务管理改革工作实际,现将财务报销及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票要求1.原始发票应真实、合法,发票信息准确、完整。严禁虚开发票行为。2.原始发票应粘贴规范,严格按照《燕山大学财务报销规范》执行。3.原始发票上除签字以外,不允许在发...
校属各部门:根据内部控制及经费审批要求,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具体分工及经费授权审批需求,填报“经费审批人签字备案表”(一人一表)。各部门下载签字备案表后,由经费审批人列明具体的审批经费项目,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5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sujccyjs@ysu.edu.cn。联系人:杨素霞,联系电话:8075325。经费审批人签字备案表填报说明:1.各部门填报签字备案表后,经费审批人在进行经费...
各位师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要求,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完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9年度可以申请退税情形:1.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财务处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含年中退休职工、劳务报酬纳税的学生等);2.纳税人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