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的通知》冀教财〔2020〕7 号和学校退费工作方案,住宿费退费情况安排如下:
一、住宿费每学年按10 个月(每学期按 5 个月)计算,按一学期退还学生住宿费。
二、毕业班学生住宿费于6 月 19 日左右退还完毕。
三、其他年级住宿费转入下一学年,抵减下一学年住宿费。
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