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为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我校外币票据报销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非因公出国外币票据报销业务。无需国际合作处开具汇率证明,报销时根据以下具体费用提供相关材料: 1.邀请国(境)外专家发生的机票费等相关票据报销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1)外币机票、讲课酬金的原始票据(项目负责人签字,标注经费来源);(2)标注实际支付人民币金额的购汇付款证明材料,若付款证明材料里没有标注...
各位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为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组织汇算清缴工作,现将办理汇算清缴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根据秦皇岛市海港区税务局错峰办理汇算清缴的相关要求,以燕山大学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至4月20日。...
全体师生:为了方便广大师生办理网络报销业务,进一步保障财务数据安全,计划财务处于寒假期间对网络报销平台、劳务报酬申报平台和网上审批平台进行了升级维护,现对相关业务调整和变更情况作以下说明:1.网络报销平台增加了“未还暂付款信息”模块,通过该模块的查询功能为师生查询借款信息提供便利。2.劳务报酬网上申报取消学院盖章要求,纸质发放表只需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3.网上审批平台电子签章密码统一初始为项目负...
为了提高劳务费报销效率,加快劳务费项目审核速度,现对劳务费项目审批表的提交方式作出以下变更:1.劳务费发放仍采用事前审批制,发放前各单位需要填写《燕山大学劳务费项目审批表》,经主管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或者学院党政联签审批后,加盖部门公章,方可提交到财务处审核。2.各单位提交劳务费发放表时,需要将签字盖章后的劳务费项目审批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和劳务费发放表一起投递到自助投递机中。需要特别...
广大教职员工: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财政信息中心数据无法及时生成,造成财政资金人员经费额度可能推迟下达,目前教育厅、财政厅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加班处理,计划财务处会在资金下达第一时间发放1月份工资,恳请广大教职员工对于工资推迟发放予以理解和支持!计划财务处2021年1月9
广大教职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若未及时确认,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到纳税人切身利益,敬请广大教职工高度关注。即使纳税人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上年无变动,也一定要再确认下自己的信...
各位同学:学校为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劳务费、退费时全部通过银行转账进行,一旦卡号发生变更将会转账失败,各位同学在银行卡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在计划财务处登记。为了方便修改银行卡号,计划财务处自即日起开通银行卡号自助修改服务,可以选择通过校园网或者自助投递机自助修改银行卡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计划财务处预留的银行卡号为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的银行卡,如有下列情况需要更换银行卡号:(一)银行卡处于长期未激...
校属各单位及广大师生:根据财政决算的工作安排,本年报账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近期报账工作安排如下:1、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自12月1日起所有报账全部采用线上模式办理。冬季来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陆续出现本土新冠确诊病例,甚至出现了聚集性感染事件。近期报账人员明显增多,报账大厅已经出现了拥挤现象,为了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员大量聚集,所有业务将全部采用线上报账模式。2、为方便线上提交业务,对...
校属各单位:根据河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单位要对2020年以来的教育乱收费情况开展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工作重点内容:(一)违规收取择校费问题。是否存在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问题,是否存在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等情况,是否设立“小金库”。(二)违规收取服务...
校属各部门:2020年以来,受疫情和降税减费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因此省财政明确提出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减预算,把厉行节约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我校2021年财务预算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预算编制原则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