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防范非法集资日常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教财函[2018]94号)文件要求,结合秋季学期为非法集资高发期的实际情况,现将做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30日。二、活动目标通过9月份一个月的密集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
全体新生:为方便新生入学后的学习和生活,现将新生缴纳医疗保险费、教材费和校园一卡通(用于校内用餐、洗澡、公交、门禁、图书借阅等)预存款事宜通知如下:一、医疗保险费(全体新生)根据有关规定,高校在校生可自愿参加医疗保险。《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文件规定,2018年每人的医疗保险费标准为220元。本次医疗保险费用缴纳对象为2018级的本科新生、...
广大师生员工:为适应政府会计改革需要,我处利用假期对财务软件进行了升级,目前新版财务软件各业务子系统已完成了数据结构调整及数据迁移。由于新版财务系统现在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如在使用财务信息网上查询平台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处(联系人:赵孟,电话:8075325),我们将尽快研究解决。计划财务处2018-8-2
校属各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会计制度。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保证政府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计划财务处将在暑假期间对我校的财务软件进行升级,软件升级期间停止办理报销业务,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计划财务处2018年7月1
校属各单位:根据《燕山大学交通费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保证学校公务用车费用的顺利结算,请各部门梳理本学期截止到6月30日的公务用车情况,按以下流程办理公务用车结算手续:1.各部门车辆管理员及部门负责人登陆“车辆预约与结算平台”(以下简称车辆平台),根据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审核用车申请。2.各部门车辆管理员在车辆平台的“部门查询”模块生成报表(生成报表仅包含审核通过的用车申请,因此请务必先完...
各位同学: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学费、住宿费的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手续 2018~2019学年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以委托银行批量扣款及支付宝扫码方式缴纳,请于2018年8月16日前,将应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足额存入个人银行卡中,学校委托银行代为扣缴,8月23日之后不再批扣,未批扣成功的同学请以支付宝“扫一扫”方式扫码缴纳,交费收据将在开学后由学院发给本人(此收据请妥善保存)。 二...
校属各单位:按照财政厅和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在开始编制2019年省级财务预算。按照新《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要求,省级预算需要细化项目,即预算要细化到可执行程度。因此需要各部门认真填报相关内容,尤其是政府采购计划和绩效目标,漏报、缺报或者未准确编列政府采购计划的明年将不能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请各部门充分重视本次预算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编制范围预算责任部门预算由公务费...
校属各单位及师生: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结算规定,我校收到外汇办理结汇期限为7天(含公休日),逾期未办理结汇,银行将退回该笔外汇。凡办理外币结算业务,须由学校提交技术合作合同、协议、会议通知单等相关外币收入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燕山大学公章),由计划财务处出具结汇申请,并填报统一的结汇申报单后,方可提交银行办理结汇入账手续。由于银行收到汇款信息中无收款联系人相关信息,...
校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巩固河北省教育厅2016年开展的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工作成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现就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清理整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改“回头看”,以...
广大师生员工:近年来,国家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但是,在暴利的驱使下,仍有一些不法分子挖空心思,铤而走险,披着合法的外衣,开展集资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近段时间以来,各地非法集资案件不断爆发,变化形式之多,影响范围之广,涉案金额之高,让人瞠目结舌,导致众多参与者经济损失惨重,血本无归。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为维护广大师生切身利益,提醒大家从非法集资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促进校园和谐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