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员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全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鉴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允许每个纳税人采用一次,为确保广大教职员工最大限度的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计划财务处根据人力资源处及相关部门提供的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补发总额按以下方式计税发放:对于全年补发额在7万元...
广大教职工:由于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尚未完成财政厅要求的年初账户印章备案手续,导致学校财政资金支付无法通过财政审批,故今日无法发放2022年1月工资。目前计划财务处正在与工行河北分行密切沟通此事,银行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待印章备案手续履行完毕后,计划财务处会立即办理工资发放事宜,敬请广大教职工谅解。计划财务处2022年1月10
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秦皇岛市海港区税务局通知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税款。由于近年来个别课题负责人报账进度缓慢,致使目前河北燕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账面利润过高,公司决定即日起开展公司年终结算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年终结...
校属各预算单位:我校2022年财务预算从即日起开始编制,预算编制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要求,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持续加强资金管理。2021年我省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省财政明确提出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减预算,把厉行节约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预算编制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理财。省级预算...
校属有关单位:根据《燕山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9]196号)规定,为合理配置学校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校预算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现就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自评范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对象为通过2021年财务预算安排经费的重点项目(具体见附件1),绩效自评主体为重点项目责任部门,主要评价内容为年初预算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二、绩效自评程序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组织...
校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精神,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文件所列收费项目,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方式进行收费,...
校属各单位及广大师生:根据省财政决算和一体化平台改革工作刚性要求,结合学校网络报销工作实际,为了确保广大师生投递的网报单据能够及时办理,本年网络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计划财务处本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sujcc)陆续发布了“手把手教你网络报销”和“手把手教你整理报销单据”两个系列视频教程。为确保每笔报销业务都能够及时、有效的办理,请广大师生在投递网报单据前认真对照教程列示的材料及相关要求,将...
校属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员工:为了进一步规范暂付款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历年巡视和审计提出的关于往来款整改的具体意见,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技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计划财务处将进一步规范对部门经费和科研经费暂付款的管理,现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暂付款要求1.公务卡信...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巡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为确保预借票据项目收入及时到账,防范财务风险,计划财务处将开展预借票据专项清理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预借票据清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预借发票风险(一)经济责任风险预借发票一经开具即形成学校应收账款,如无法收回款项,则形成坏账损失,按照国...
校属各单位:为满足学校公务活动出行需求和简化工作流程,结合《燕山大学交通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学校已通过招标采购程序确定了社会化用车定点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校属各单位使用校内预算资金发生的交通费用均适用本办法。二、社会化用车事项工作人员在市区办理公务,原则上应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网约车。因紧急公务出差、大型会议培训、学生活动、集体调研考察、重要接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