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1年04月13日 16:15点击:

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2020年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本科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由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要求及原则

(一)项目负责人为二年级本科生,毕业班级学生不得申报当年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年级合作。每名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1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主持往年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学生不能参与2021年项目。

(二)每个项目团队学生数必须为5人,每个项目至少配备相关专业指导教师1名,每位指导教师新增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三)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避免项目超大、过难,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四)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种项目类型,不得同时申报创新训练、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五)不允许已立项支持过的项目重复申报(包括学校其他部门支持过的项目);申报材料要遵守学术诚信,重复率检测不合格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三、项目数量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1年学校拟立项项目1000项,各学院需按照限额进行推荐立项(见附件1)。各学院根据评审排序推荐前30%的项目报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中心将通过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报和报送材料时间:项目团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登录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202.206.243.7/aexp/login.jsp。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7日24:00。

(二)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立项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申报项目学生团队完成系统在线提交立项申报,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各学院须在6月7日前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须按评审结果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cxcygl@ysu.edu.cn,纸质版送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世纪楼1707)。

(三)学校参考学院评审意见,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立项基础、创新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定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并与立项团队签订项目任务书。

五、经费资助

对于获准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将按照项目立项等级分批下达资助经费,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事项。

六、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进行中期检查。学校计划于2022年4-5月组织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七、2020年项目的结题工作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建设期满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

2、2019年立项未验收项目。

(二)结题方式:

1、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有关阶段性建设成果,同时登陆大创系统,完善要求上传的材料:结题报告(见附件4)、成果汇编(见附件5)、论文、专利等。

2、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结题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对大创系统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审核。结合项目立项申请书,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对项目给出优秀(占比不超过20%)、通过、延期、终止验收意见。于5月31日前提交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发邮箱cxcygl@ysu.edu.cn,纸质版送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世纪楼1707)。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的审查结果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学校将向通过学校结题审核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为相关学生统一认定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八、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学院师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指标。

九、联系人

张志辉:13513344624

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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