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07日 18:31点击: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通知

校属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启动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学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助力高水平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国家设立并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实施创新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模式开展。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人员选派及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立项办法

1.学校今年可新申报项目3项。项目应按照“精准聚焦、突出特色、交叉融合”的原则,围绕各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设计并申报项目,避免学科简单叠加和盲目堆砌。

2.项目支持中外单位灵活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合作。国外合作单位应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原则上一个项目下外方合作单位(留学单位)不得超过8家;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3.项目支持多个国内单位联合申报项目,但应明确1家牵头单位,并由项目牵头单位提出立项申请。项目申报时应上传所有参与单位同意函。

4.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5.项目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申请材料或合作协议中明确学费收取情况。如收取学费,须说明学费负担方式。

三、选派类别和资助内容

1.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对于攻读外方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类别,项目单位应重点明确人员派出后如何展开跟踪管理、回收人才及发挥作用。

对于本科插班生类别,选派范围仅限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在读本科生。项目不支持选派类别仅含本科插班生的项目。

2.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对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或领域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立项后额度不予调整。对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根据《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及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www.csc.edu.cn/chuguo/s/4260),按照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准备“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中外文版本合作协议。

1.9月15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纸质签字盖章版发至邮箱guogangjun@ysu.edu.cn。

2.9月20日前登录燕山大学外事系统(https://waishi.ysu.edu.cn/fa-sys/public/myForeignAffairs),选择“师生海外交流项目”完成线上报名。【申请类型】请选择项目立项申请。

3.9月25日前,提交《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word版,发至邮箱guogangjun@ysu.edu.cn。

4.9月30日前,国际合作处组织开展校内选拔,统筹研究,择优推荐项目参与申报。

5.10月1日-9日,获学校推荐的项目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项目申报(https://sa.csc.edu.cn/project)。

6.10月10日-20日,国际合作处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7.11月-1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6年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8.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的专栏信息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刚军

电话:8078052

邮箱:guogangjun@ysu.edu.cn

地址:世纪楼1302室



国际合作处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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