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坚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大局稳定,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招生就业处经研究,现就做好燕山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主题战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冀教就创〔2020〕1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传〔2020〕11号)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本着对毕业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顺利、高效、高质量就业的基本原则,坚持“风雨同行战疫情,抓好就业保稳定”的工作主题,着力依托和有效发挥网络新媒体载体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担当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七项重点任务,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和毕业生就业稳定两大主题战役。
二、重点任务
1、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分析研判。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高度关注毕业生就业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毕业生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分析研判工作。招生就业处和校属各学院要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密切关注用人单位需求情况变化,密切掌握毕业生就业思想动态,及时回应用人单位和师生关切,强化风险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努力确保全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2、及时做好就业舆论宣传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业务归口的原则,及时制定出台落实意见,并在学校校园网、就业服务信息网、就业微信公众号、就业QQ工作群、就业微信工作群予以发布。牢牢掌握舆论宣传主阵地,积极报道国家、河北省和学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决策部署、工作进展和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让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期间上级和学校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说明和要求,不断凝聚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精神力量,进一步坚定毕业生实现就业和用人单位完成招聘工作的信心。
3、广泛联系挖掘单位招聘需求。招生就业处和校属各学院要提前谋划,早做打算,协同校友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同各地各级政府人事人才部门、行业协会、就业联盟和新老关系重点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借助和发挥校友资源优势,深入挖掘企事业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确保就业岗位供给数量充足,有效满足毕业生现实需求。
4、动态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招生就业处要安排专人负责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主动做好用人单位网络注册申请和招聘邮件的处理答复工作,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审核发布要做到严格、高效,第一时间发布到相关渠道上。校属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就业信息通知和毕业生应聘组织工作,招聘信息要第一时间通知到毕业生。
5、举办系列线上网络招聘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将在就业服务信息网、一站式就业服务系统、就业QQ群、就业微信公众号、高校毕业生精准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基础上,筹备举办线上网络招聘活动,实现在线宣讲、在线投递和筛选简历、在线笔试、在线面试、就业信息汇总和跟踪等一系列招聘全流程服务及功能,有效解决“不出门、不聚集、不集会”情况下的求职场景问题。学校将陆续举办“风雨同行战疫情,网络招聘暖人心”系列线上专场招聘宣讲会(第一阶段的首场已于2月14日举行),从3月上旬开始将陆续举办“风雨同行战疫情,网络招聘暖人心”系列线上双选会(首场综合类双选会定在3月9日-13日举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可通过我校就业服务信息网(http://job.ysu.edu.cn)、就业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燕山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查询了解相关活动的通知和要求,并可根据供需双方实际需求实现集中、快速、精准的匹配和对接,极大方便单位招聘和学生求职。
6、分类推进毕业生指导和帮扶。针对毕业生考研、考公、就业等不同类型现实情况,招生就业处将会同校属各学院和有关单位,专人负责,摸清底数,专项推进,通过在线分类发布政策、通知、信息等方式,积极组织引导和动员毕业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针对各类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采取一对一就业帮扶和援助,建立台账,重点推荐。
7、调整学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暂停毕业生个人现场办理就业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毕业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寄给学院,由辅导员联系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办理。毕业生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辅导员或查阅燕山大学就业服务信息网就业须知栏目(http://job.ysu.edu.cn/type/00001012508.html)。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对疫情联防联控要求,自2月3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全省毕业生就业手续原则上不实行现场咨询和办理。确需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可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冀时办”手机APP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对线上申请但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线下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办理。
三、工作要求
1、校属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的责任感,认真组织学院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落实好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各学院分管学生(就业)工作的院领导和就业专(兼)职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就业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到就业重要事项及时沟通,就业日常事项及时汇总报送。
3、各学院联系收集到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或涉及就业市场招聘相关事项要及时反馈至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电话:8057038,邮箱:jyzd@ysu.edu.cn),各学院毕业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就业手续或涉及就业服务相关事项要及时反馈至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科(电话:8045505,邮箱:jyfwk@ysu.edu.cn)。
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指导教研室课程教学工作安排按照学校教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
5、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心理咨询工作安排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的相关部署进行。
6、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和就业服务科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校“风雨同行战疫情,抓好就业保稳定”就业主题战役系列活动有关事项的统计和总结,及时向省就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