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根据《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培养暂行规定》(修订)(燕大校字[2016]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校内高层次人才相应岗位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见《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培养暂行规定》(修订)(燕大校字[2016]97号)中《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校内B、C、D岗)待遇一览表》以及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绩效考核指标(附表3、附表4),业绩成果的计算时间为2012年1月-2016年12月,申报人所用的业绩成果材料应均符合附表4相关说明,否则不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规定要求填写有关材料后报人事处;
2、人事处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材料提交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进行审议,确定相应的岗位及待遇;
3、人事处将通过人员材料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进行审议。
三、申报材料
1、《燕山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申报书》三份;
2、《申报燕山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份;
注:上述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3、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一份(单独装订)。
4、请申报人于2017年10月27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世纪楼902室)。
联系人:裴林保 梅 群
联系电话:8074531
电子邮箱:peilinbao@ysu.edu.cn
人事处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培养暂行规定》(修订);
2.《燕山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3.《申报燕山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