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巨人计划”第三批创新创业团队及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才[2017]5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对象定位与条件
(一)关于定位
申报推荐工作聚焦体现省委、省政府实施 “巨人计划”的功能定位,与省 “十三五”规划和省第九次党代会作出的转型升级重大战略部署紧密对接,突出强化 “科学家办企业”的人才开发模式,力求直接助力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申报推荐对象一般为各类企业自身拥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医疗机构等研发机构中的产学研成效显著、开发出市场前景广阔的新产品、新技术且正在形成或已经产业化的各类创新团队也可申报推荐。团队骨干成员不少于5人。
(二)关于条件
根据冀办发〔2011〕41号和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印发的 《河北省扶持高层次创新团队实施细则(试行)》(冀组字 〔2016〕32号)规定,结合当前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撑的迫切需求,提出以下具体申报推荐条件:
创新团队的申报推荐条件:1.团队研发领域符合我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与我省实施新一轮技改引领河北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发展七大新兴产业打造六大新兴产业集群相契合。2.团队在国内同行业领域中基础或技术创新优势明显,在基础研究领域有重大科学发现,原始性创新特征鲜明,在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创新成果应用前景广泛、影响深远;或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技术发明,持续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及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成果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且已转化为新产品,支撑相关企业取得明显经济效益;3.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及实验能力较强,有省部级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平台和业绩优秀的重点学科为依托,研发投入保障到位并能够保持适度增长。4.团队自身建设过硬,领军人才在国内同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思想品质好、学术造诣深、协调能力强;团队成立三年以上,成员相对稳定,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合理,无任何科研不端行为。
一个团队只能申报推荐一名领军人才。
二、报送的推荐材料
1.综合考核报告(内容包括团队研发创新项目、领军人才和内部结构情况;团队创新成果及转化、产业化生产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对本地本部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产生的引领推动作用情况;团队发展前景趋势等,一般掌握在2000字左右)一份,由所在单位盖章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
2.《创新团队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 团队构成情况说明(团队成立时间证明材料,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的个人简介、学历学位复印件,在全国同学科领域内的创新优势或学术地位证明材料);
4.主要成果(团队及其成员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奖励证书和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主要研发项目证明材料;
6.省部级以上科研设施平台认证、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7.产学研合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8.创新成果转化成效和产业化生产,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方面的证明材料;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选拔推荐工作,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世纪楼90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裴林保 梅群
联系电话:8074531
电子邮件:peilinbao@ysu.edu.cn
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巨人计划”第三批创新创业团队及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巨人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
人事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