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立项的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5)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程序
1.结项申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附件1)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2),并提供立项申请书、项目成果材料、实际应用证明等结项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不能如期结项的,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附件3)。
2.学院初审。各学院对项目提交的结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验证,务必保证表格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
3.学校评审。研究生院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结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4.公布结果。结项验收结果经省教育厅审核认定后统一发文公布。
二、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2025年2月16日前将初审完的《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各1份,统一报送至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5室);电子版及结项申请材料(PDF版)、延期申请材料(PDF版)提交至zlb@ys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074700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