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7日 14:14点击:

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及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冀教高〔2021〕2号)和《燕山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1〕23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拟组织开展2024-2026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

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学校对通过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公布,基层教学组织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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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级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

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与《燕山大学业务机构及干部职数设置一览表》保持一致,基层教学组织人员规模、专业技术职务等要求应符合学校业务机构设置条件,负责人由业务机构负责人担任,教师人数10人以上的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至少设立2个院级基层教学组织,所有教师都应纳入基层教学组织。

(二)院级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

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旨在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深入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可按需自主设置院级基层教学组织,如:以专业群为基准建设的系,可设置“**专业教研室”;按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群)组建课程组、教学团队等。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的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

(三)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提交材料

2024年3月14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燕山大学2024-2026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

按照《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梳理各基层教学组织自2022年以来的建设情况,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重点开展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工作。

(一)顶层设计制度

每学期应结合学校和各教学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做好自身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同时每年制定师资培养计划和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

(二)研讨制度

每学期制定详细的教研活动计划,应有每学期的教研活动总结。每学期开展教研活动≥3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6次),教研活动参与率≥70%(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与率≥85%),每次应有教研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2024年各基层教学组织均须组织开展审核评估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题研讨会1次,同时可组织召开课程思政特色案例建设讨论会、培养方案修订座谈会、毕业设计过程管理专题研讨会、实践教学质量提升专题研讨会等。

(三)教学研究制度

有教学改革思路和鼓励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措施,每年组织开展院级教学改革项目培育,组织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项目式教学、过程化考核等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改革,鼓励教师发表教学改革论文,开展教材建设。近三年人均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教研论文≥0.5篇(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篇)、近三年获得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数≥1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或校级重点教改项目立项≥1项)、近三年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获得校级一等奖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1项)、课程建设有计划、有举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有校级以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比例≥30%(优秀基层教学组织≥40%)。

(四)教学管理工作制度

备课、试讲、听课、公开课、教材选用、教研活动、青年教师导师、实践活动、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管理等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1.集体备课制度。公共必选课、专业必选课应开展集体备课和教师备课研究讨论,其他课程尽可能加强集体备课。要加强教案规范化建设,基本要素齐全,内容详细、格式统一、规范,确保全部课程有规范的教案。

2.听课与观摩制度。每学期应组织1-2次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有评议记录。近三年举行公开课次数≥4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6次)。负责人听课门次≥2次,组织教师同行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2次。青年教师首次上课均组织了试讲并有记录;听课制度落实情况好,有详实的评课记录。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每学期听课≥2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4次),教师间互相听课≥2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4次)。为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落实好青年教师助课制度,将优良传统和作风传给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树立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教学观念,每学期听青年教师试讲≥8学时。

3.自评制度。坚持每门课程教师在开课过程中都持续开展学生学习体验调查,以学生学习成效为目标,及时改进课程效果,教师每学期都应对教学情况进行自评。

(五)考核制度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不定期抽查本基层教学组织成员的教学情况、关注考试情况,重点关注教学效果和考试方式(含成绩占比)的合理性和命题质量,在聘期内要实现抽查覆盖全体成员。基层教学组织每年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各教学单位参照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制定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校、院两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考核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归档备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六)文件归档制度

对工作档案进行归纳整理,重视各项教研活动、听课、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各类活动档案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展示。

请各教学单位分别于6月30日、12月30日按照校级基层教学组织数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案(完整的复印件)参加学校评选。

三、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考核

(一)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考核

1.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自评

校级基层教学组织对照《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填写《燕山大学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2),进行自评自查。自评自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原则上“优秀”自评分数应达到90分以上,“合格”自评分数应达到60分以上。到2024年底,全部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达到合格建设标准。

2.教学单位审查

各教学单位对照指标体系,严格审查本单位各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并给出单位审核评分,填写《燕山大学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附件3)。

3.学校审查备案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自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对自评“优秀”和“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达标备案,并报送省教育厅进行达标备案。

4.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和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

从专家审核确实“优秀”的校级基层教学组织中,学校将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基层教学组织作为2024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最终推荐其中的若干个基层教学组织参加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

(二)院级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考核

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由各单位参照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要求,自行组织建设和达标评优工作,并在年底将达标评优结果报送教务处。原则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不超过院级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30%。

(三)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提交材料

2024年9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燕山大学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佐证材料1套)和《燕山大学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电子信箱:jxk@ysu.edu.cn


附件:1.燕山大学2024-2026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

       2.燕山大学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

       3.燕山大学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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