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燕山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的通知》(燕大教字[2021] 234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核查2022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核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教学周第7周前完成初查;教学周第13周前完成复查。
二、工作安排
1.人员名单核对
请在附件2中核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名单》。
2.上课情况初次核查(9月底前完成)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关于印发燕山大学教授 、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的通知》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022年为本科生上课情况进行核查,并填写不满足规定讲授学时原因(附件3中填写“副高级教师授课核对结果”“待核实多人授课”“待核实导论讲座”“待核实为本科生讲座”表格)。
因教师延聘、出国、驻村、借调、援疆、援藏、病假、2022年9-12月退休、未取得主讲教师资格等原因而讲授任务不达标的情况要注明。
3.合理调整、安排教学任务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初查结果,通过合理调整教学任务讲授学时、开设专业选修课、安排讲授微专业课程、为本科生开设讲座等办法,使每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讲授任务满足规定学时。
4.上课情况核查(11月底前完成)
11月底前,学校将组织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核查最终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报送校长办公会。
四、初查材料递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教学周第7周10月12日(周三)下班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教务处(世纪楼509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附件1:关于印发《燕山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