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根据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现场确认环节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集中办理时间:8月30日9:00—17:00地点:世纪楼504具体时间段安排如下:9:00-10:30机械工程学院、车辆与能源学院10:30-12:00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4:30-15:30电气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
校属相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聘用工作,现通知如下:根据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研究生“三助”聘用工作的权责整体下放给各用人单位,有关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负责,聘用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博士研究生助管工资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助管工资720元/月)。用人单位将聘用结果报送人力资源处备案,并按要求每月底报送考勤(注:本学期首次考勤日期不得早于8月26日)。请各...
校属各单位:为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合理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依据《燕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燕大校〔2020〕136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需要设岗的单位于8月27日-8月29日工作期间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世纪楼312)提交《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申请表》(附件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单位申请情况,结合各单位岗位需求与学校实际进...
根据2023年新生入学安排和校园实际情况,为保障迎新期间校园交通秩序和新生家长停车需求,经研究决定,迎新期间校园部分区域实行车辆限行管理并在校园内划定新生入学报到车辆停放区域,相关安排如下。一、校门出入管理东校区:河北大街正门(1号门)、西外环路校门(4号门);西校区:天山南路校门(5号门)、长江道校门(6号门)、山东堡路校门(7号门)。新生及家长可凭《录取通知书》驾驶车辆通行。二、迎新期间的校...
各党委:为了增强师生员工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兹定于8月28日举行秋季学期开学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午7:00二、地点东校区:第一体育场西校区:电气工程学院B楼东侧广场里仁学院:实验中心广场三、参加人员全校师生员工四、活动要求1.各党委要把升旗仪式作为师生员工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
各教学单位:为更好地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教务处拟召开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8月26日 8:152.地点:世纪楼2103会议室二、参会人员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含西里西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负责人、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负责人、本科教学科级秘书(含就业指导教研室、劳动教育教研组、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军事训练教研室)三...
校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及时学习领会最新评估要点,借鉴有效经验,准确理解和把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内涵和工作流程,做好自评自建和迎评工作,我校将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8月26日-27日二、培训地点西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会议安排时 间培训专家参加人员8月26日9:00-11:30李志义全体...
各地校友会、广大校友企业、各位校友:金风送爽,稻谷飘香,天朗气清,万木争荣。值此母校“建校溯源103周年·独立办学63周年”之际,母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校园招聘活动也将正式启动,本着继续着力为校友企业和师弟师妹搭建高效优质的供需对接平台,在助力校友企业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好促进母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母校定于9月10日举办第四届“强校兴业”校友企业专场招聘会,诚邀广大校友企业拨冗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各相关单位:秋季学期即将开启,因暑假放假,部分实验室已经关停近两个月,重启实验室,安全第一条。为确保秋季学期初各实验室安全有序重启,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学期初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提示如下:一、做好实验室重启前环境卫生清扫工作实验室在启用前应进行卫生环境全面大扫除,建立并落实值日机制,做好实验室地面、操作台、仪器设备等的清洁整理及消杀工作,确保实验室各类物品摆放规整,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二、做好...
各位同学:2023学年学费及住宿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统一采用线上收缴模式,请各位同学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15日,通过移动端“今日校园”APP或PC端“一网通办”内的“综合支付平台”功能完成缴费。已成功缴费的学生,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开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票据。缴费允许拆分多次缴费(最多不超过10次,最低金额为50元),请需要分批缴费的同学点击“付款”后再点击“拆分”。河北省建档立卡学生暂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