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55号)的文件要求,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2023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要求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统计填报要求,各学院需组织人员开展本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学校将把需要填报的具体文件材料发送至各学院填报负责人处。如学院填报负责人有变动,请及时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请学院填报负责人仔细研读报表内容及相关填报说明,加强数据审核,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本年度数据统计包括以下报表:
1.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SJ3)
2.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3.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4.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2022年各学院已上报过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学校将同时把相关历史数据转交给各学院填报负责人做参考。各学院需加强本学年数据与2021-2022学年数据的核查工作,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并及时更正,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此次实验室信息数据真实准确,统计工作按时完成。
2.烦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20日下班前将所有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k@ysu.edu.cn。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8059307(拨全号)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