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培养工作有序进行,根据《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燕大校发〔2024〕1号)(简称“新办法”)《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办法》(燕大校字〔2020〕60号)(简称“旧办法”)《燕山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燕大校发〔2024〕46号)《关于调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年龄的通知》(燕大校字〔2019〕158号),现开展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导师评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导评聘
1.申请者填写《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审核表》(符合新办法的填写附件1,符合旧办法的填写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新增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同步进行,本年度1月份新增博导、本次申请新增博导及其他非首次招生博导一并审核,确定2025年招生资格。
3.超过60周岁申请招生的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所在学院要配备副导师,协助其指导研究生完成整个培养流程,副导师应当是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学院审核、公示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名单及材料在院内进行公示。
三、报送材料
学院于7月1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材料、汇总表(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世纪楼705),电子版发至yjsyxkb@ysu.edu.cn。
联系人:于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8077349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