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 17:08点击:

关于开展学生校务参事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属各学生组织、全体学生:

为深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燕山大学学生参与校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燕大学字〔2023〕4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校务参事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综合素质优良、热心服务同学的学生骨干,组建学生校务参事队伍,作为学生参与校务管理的骨干力量,协助学校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畅通学生与学校间的双向沟通渠道。

二、聘任范围

本次共聘任学生校务参事若干名,具体范围如下:

各学院:每学院推荐1名优秀学生(含本硕博);

校属学生组织:各校属学生组织(含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自我教育管理委员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可酌情推荐1名负责人或骨干成员;

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直接提交个人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参与选拔。

三、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综合素质:爱国守法、热爱学校,道德品质优良,文明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学习,积极参与学校活动,综合素质较高;

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勇于承担责任,秉公办事,甘于奉献,能切实代表广大学生利益。

四、选拔程序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燕山大学学生校务参事申请表》(附件),并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组织推荐:各学院、校属学生组织负责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

材料审核与选拔:学生工作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面试或综合评议(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公示与任命:选拔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处正式任命并颁发聘书。

五、主要职责

学生校务参事需履行以下职责:

参与议事决策:参与学校学生利益相关事务的议事机构(或工作小组),行使议事职能;列席学生工作处处务会(涉及学生权益政策制定时),并就相关议题进行调研、发言;

政策宣传与信息发布:参与学校政策、规章制度的宣传,通过学生工作处网站、“燕山大学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信息及权益保障措施;

问题收集与反馈:利用开学季、毕业季等节点,通过现场座谈、“社区议事厅”等方式收集学生学习生活问题,建立“问题库”并提交学生工作处协调解决;

建议提交与简报撰写:对学校管理、教学、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建立档案库;撰写月度工作简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问题解决进展及经验做法。

六、管理与保障

身份与考核:学生校务参事列入学生干部序列管理(参照附件2:燕大党发〔2025〕25号《燕山大学学生干部队伍管理规定》),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重要参考;

培训支持: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含理论学习、校情介绍、工作指导、经验交流等),提升参事议事能力;

任期管理:学生校务参事任期为一学年,任期满按规定进行换届;

工作条件:学校为学生校务参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尊重并研究采纳合理化建议。

七、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材料:《燕山大学学生校务参事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17:00;

提交地点:学生工作处(世纪楼313室),联系人:范在源,联系电话:0335-8066740,电子邮箱:fzy@ysu.edu.cn。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共同为学校民主管理与建设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附件:1.燕山大学学生校务参事聘任申请表

          2.燕大党发〔2025〕25号《燕山大学学生干部队伍管理规定》

燕山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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