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科研项目经费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减少潜在风险,提高使用效益,同时强化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坚持立行立改,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现就科研经费使用与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开展科研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应与科研任务具有相关性,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科研活动实际需求,不得将普通办公用品、论文润色费以及其他无关的支出在科研经费中列支。
二、不同科研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在不同专项之间随意调账。
三、科研项目研究周期内,项目组成员如有新增研究生、教师或其他临时相关研究人员等情况,应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人员变更申请或报备。避免在结题时,此类人员的差旅费、劳务费、科研绩效经费等出现审计不予认可的情况。
四、大额资金支出时,应充分考虑资金支出流程办理所需的时间周期,合理安排、提前预留。避免项目结题时,发生因未完成资金支出流程,导致经费结余过多而影响项目正常结题。
五、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科研项目在研期间应及时合规安排包括间接经费、绩效支出等资金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的结存结余,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和转移结存结余资金。
六、项目结题后仍有结余资金的,应按照经费管理规定,围绕科研工作需求,合规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并尽快完成经费报销,以高效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后续资金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七、纵向理工类科研项目的间接经费(含绩效支出、公共成本补偿)仅能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支出。项目结题后,按照国家及学校最新科研资金管理规定,纵向理工类科研项目结余的间接经费须全部转为直接费用支出。
八、科研项目负责人应结合学校年终结算刚性要求,在非年终封账期间科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每年年终须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完成财政一体化支付和财政决算刚性任务,除因特殊情况会有适当调整外,一般安排每年年末十二月份至下一年春季学期开学为年终结算封账期,封账期间内无法办理科研经费收支业务。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研究情况,在封账期间外科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此外,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要牢记“五不得,一严禁”。即: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严禁以任何方式使用项目资金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自律检查,严格落实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和财务纪律。
计划财务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