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 16:43点击:

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2月2日省政府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汲取中化盛华“11·28”爆燃事故和北京某高校“12·26”实验室爆炸事故教训,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教安[2018]69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学校及高校附属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冀教明电[2018]58号)和《燕山大学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校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管理监管责任和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通过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各类校园安全隐患,确保所有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积极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全校开展全覆盖式安全隐患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5个方面。

(一)实验室、机房及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

1.实验室、机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2.实验室、机房专人专管、使用登记、安全巡查等措施情况;

3.购买、使用、存储、看管、销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4.是否及时处置长期不用、废弃的危险化学品。

(二)通勤车、学校自有车辆及租用车辆等交通安全排查整治

1.通勤车及学校自有车辆是否经公安交管部门年检合格,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驾驶员是否具备3年以上驾龄;

2.严禁组织师生集体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3.是否存在学校门前路段无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等设施情况。

(三)治安安全排查整治

1.校园警卫室建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保安、配备日常警卫器械;

2.校园治安巡逻、检查制度落实是否到位;

3.学生宿舍值班室宿管员是否严格落实学生进、出宿舍、夜间巡查制度。

(四)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地、宿舍、餐厅、厕所、仓库、护栏、围墙、大门等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校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重大隐患;

3.是否存在C、D级危房;

4.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等人员集中区域,是否存在消防、用电、疏散等安全隐患。

(五)学校食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是否存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的公司或组织从事学校食堂食品工作问题;

2.是否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餐饮上岗资格及健康证问题;

3.是否存在食品原料采购渠道不正规、未执行索票登记制度等问题;4.是否存在食品加工环节不符合程序、违规操作问题;

5.是否存在食堂不清洁、公共餐具未消毒、食材不卫生、食品未留样、燃气(油)不合格等重大隐患问题;

6.是否存在食堂外包经营未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问题。

四、时间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30日前)

校属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标准。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6月20日)

1.各单位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措施是否制定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日常管理,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2.即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各安全监管部门对所监管区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2019年3、4、5月再分别集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3.健全台帐。健全完善大排查大整治台账和清单,包含《燕山大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燕山大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追责问责清单》(附件2)和《燕山大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案件查办清单》(附件3),做到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网格安全员要结合“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互联网+网格化平台”,建立好日常安全隐患台帐。   

4.隐患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属本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范围内的要立查立改,需要学校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监管部门集中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工作处)。

(三)“回头看”和总结阶段(2019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1.各单位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各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我省正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面临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历史机遇,同时我校正处于“双一流”创建攻坚期,任何安全事故都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甚至影响我校的“双一流”创建工作。各单位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推进平安校园、平安河北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攻坚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狠抓各项校园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燕山大学、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对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当前及今后重点时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导。通过定期通报、暗查暗访、适时调度、组织督导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三)切实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各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按照安全稳定责任清单内容,制定所辖责任范围内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推动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改做到“零容忍”,挂帐督办解决一批影响师生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并对查出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要严肃问责处理。校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对照五项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同时,要结合“学校安全隐患互联网+网格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台账,特别是对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要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限期整改完毕。

(四)认真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从2019年1月4日起,各安全监管部门每月4日12:00前报上月情况(遇节假日顺延),报送表格见附件4,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1个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突出问题等信息随时报送。

联系人:史悦军

联系电话:0335-8364119

电子邮箱:bwc@ysu.edu.cn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8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