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决定开展燕山大学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参评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同一培养方案前20%。
3.在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勤奋好学、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自强不息、特殊才能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在学校、学院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评选程序与评选要求
1.推荐报名(11月22日至12月1日)
有意向参选的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报名,填写《燕山大学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审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打印成一页,纸质版,电子版),提交2000字事迹材料、一寸免冠彩照,两张生活照片(电子版)。
各学院将相关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1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电子版材料发送xsc@ysu.edu.cn。
2.材料审核(12月2日至12月4日)
学生工作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初选和网络展示环节。
3.初选和网络展示(12月5日至12月11日)
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委进行初选,并视报名情况决定参加现场答辩票选人数。在燕山大学学生工作处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初选者先进事迹。
4.现场答辩票选(12月14日)
初选者进行每人6分钟的展示答辩,评委现场投票,投票结果排名在本科生前3名、研究生前2名的学生拟推荐为“燕山大学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
5.学校审批
学生工作处将评审情况和评选结果提交学校学团工作系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审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表彰
获评“燕山大学2017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的,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每人颁发5000元奖金。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