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冀教就业[2018]4号)要求,现就我校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分配
评选面向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表彰
详见《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
三、需报送材料
请于3月2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名单(电子版、纸质版)。
2.《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确认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打印成一页,需签字的地方手签,附件2)。
3.《燕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确认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3)。
4.学院公示照片(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育科(世纪楼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ysu.edu.cn。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保证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各学院须保证上交材料内容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