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 11:58点击:

关于评选燕山大学2018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决定开展燕山大学2018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数量5人。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参评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同一培养方案前20%。

3.在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勤奋好学、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自强不息、特殊才能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在学校、学院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评选程序与评选要求

(一)推荐报名(即日起至10月26日)

1.有意向参选的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报名,填写《燕山大学2018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主标题要凝练报名人的事迹,副标题为“燕山大学2018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报名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各学院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26日下班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电子版材料发送xsc@ysu.edu.cn

(二)材料审核(10月27日至10月29日)

学生工作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初选和网络展示环节。

(三)初选和网络展示(10月30日至11月6日)

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委进行初选,并在燕山大学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展示初选者先进事迹。

(四)现场答辩票选(时间待定)

初选者进行每人6分钟的展示答辩,评委现场投票,拟定“燕山大学2018年大学生年度人物”人选。

(五)学校审批

学生工作处将评审情况和评选结果提交学校学团工作系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审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表彰

获评“燕山大学2018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的,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每人颁发5000元奖金。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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