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通知》中第三条“完善缴存单位职工信息”要求,教职工本人需要确认及补充部分信息。表格如下:
职工个人信息维护表 |
个人账号 |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手机号 |
确认后姓名 |
确认后 证件类型 |
确认后证件号码 |
确认后手机号 |
婚姻状况 |
职业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家庭住址 |
表格中“个人账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职业”由计财处填写,并按单位分类发给各单位办公室,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与教职工核对原有信息并补充其余信息。请各单位办公室于2018年12月19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217134@qq.com。
请各位教职工配合工作。
附件一:关于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通知
附件二:职工个人信息维护表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