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教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号)和《燕山大学暂付款管理细则》(燕大校字〔2021〕228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暂付款清理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付款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是账龄一年以上的暂付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个人借款及预借票据等。
二、清理时间
清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
三、暂付款信息查询方式
各单位经费负责人及教职工通过“一网通办”查看单位经费(含业务经费及专项经费)及个人名下暂付款详见附件1。
四、清理方式
1.对于转入个人账户的借款,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将资金交回学校。
2.对于各类设备、材料、工程等预付款,及时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并办理核销手续。
3.确因特殊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核销手续的,填写《各类借款延期冲销申请表》(附件2),说明不能核销的原因、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还款时间等,以A4纸打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ysujccyjs@ysu.edu.cn。
4.经办人个人原因、单位管理原因造成的不能核销借款不在延期冲销范围内。
5.对于已提交借款延期冲销申请,但未能按照承诺日期完成核销手续的,不再办理延期手续,必须尽快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完成核销工作。
五、联系方式
事业结算业务:8057066,8071973,8075440,办公地点:世纪楼202
科研结算业务:8051669,8051718,办公地点:世纪楼203
借款延期申请及其他特殊业务:联系人:张晓宏,联系电话:0335-8075325,办公地点:世纪楼201
暂付款清理是巡视、审计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暂付款清理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务必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单位经费负责人及教职工,并督促经费负责人或经办人及时办理借款冲账手续。
计划财务处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