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已在网上公布,现开始办理职称证书工作:
一、办理人员范围
因评审通过的人事代理人员办证材料前期已收取完毕,此次办理证书人员范围为事业编制评审通过人员。
二、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小二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统一粘贴于(附件1)上。
三、组织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对个人上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职称证书登记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hf@ysu.edu.cn,纸制版于3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世纪楼909室。
人事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