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函[2017]43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2015年度入选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二)2014年度以来入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的各层次人选;
(三)2014年以来已获得国家或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的人选,不在本资助范围。
二、资助重点
为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的导向作用,更好地为全省创新发展大局服务,2017年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重点资助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研究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创新创业类或成果转化类项目。
三、资助类别与额度
(一)小额资助,额度为每项1-3万元。
(二)一般资助,额度为每项5-10万元。
(三)重点资助,额度为每项10-20万元。
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的重点为创新创业和理工类研究项目,根据项目的研究价值确定资助额度。小额资助的重点为社科类研究项目。
四、申请资助应具备的条件
(一)重点资助
申报对象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其申报项目的研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且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应用前景广阔,有很强自主创新的项目研发人才。
2、应用研究类,曾获得国家级奖励前五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部级一等奖前三名一项、或省部级二等奖第一名一项、前三名两项以上。
3、基础科学类,具有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或在国际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4、哲学、社会科学类,曾在本专业、本领域获得国家级各类荣誉奖励或在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
(二)一般资助
申报对象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含二层次)以上人选,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有较大发明、创造,其申报项目的研究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能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各类项目研发人才。
2、应用研究类,曾获得国家级奖励前七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五名一项、二等奖前三名一项、三等奖第一名两项、前三名三项以上。
3、基础科学类,具有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或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4、哲学、社会科学类,曾在本专业、本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荣誉奖励或在省内享有较高知名度。
(三)小额资助
为鼓励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小额资助重点向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倾斜,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所属专业技术领域,有发明、创造,具有较大培养前途和发展潜能,其研究项目应是在所从事行业中具有前期储备和成果支撑,创新性强的项目。
2、应用研究类,曾获得省部级三等奖第一名一项、前三名两项、设区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名一项、前三名两项、或二等奖第一名两项以上。
3、基础研究类,在国内核心期刊和省重点期刊有发表论文。
4、哲学、社会科学类,曾在本专业、本领域获得设区市以上各类荣誉奖励或在本地区享有较高知名度。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一份;
(二)《2017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一份;
(三)《燕山大学各类专家、人才、荣誉校内推荐表》(附件3)一份;
(四)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论文论著、专家证书或批文等复印件各一份;
注:《2017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申请表》、《申请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人选情况一览表》需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Word制作);有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要规范牢固,并加封皮目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六、其他
1、资助项目执行年限一般为2至3年,资助项目完成后,受资助人选应在两个月内对项目完成情况及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做出全面总结,按照《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将项目总结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2、有关单位请于4月5日前,按规定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世纪楼90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裴林保 梅群;联系电话:8074531
E-mail:meiqun@ysu.edu.cn
人事处师资科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