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7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有关申报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10日
二、上报地点及方式
由基层单位统一上报人事处901室
三、上报材料
1.填写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一张(见附件1),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中标明是否有慢性病本,是何病种。
2.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各一张。
3.一寸彩色照片一张(无慢性病本的需提供)。
4.已办理异地安置手续人员,申请慢性病时需提供《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复印件一份,以便选择定点医院使用。
5.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定点医院的近期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红章的)、门诊病历本、相关检查和化验单。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及门诊大病管理的通知》(秦人社办[2010]5号)文件规定:持有《门诊特殊慢性医疗证》的参保人员,每人最多不超过3个病种。
2.每年11月份申报,每年评审1次;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可随时申报,每月评审1次。
3.持证就医开药的人员,一般西药每次开出剂量不超过30天,中成药每次开出剂量不超过15天。
4.参保人员如需更改定点医疗机构,可携带本人医保卡、《医疗证》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但每个自然年度内只能更改一次。
5.《医疗证》用完的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医保卡、《医疗证》、1张1寸彩色照片直接到市医保中心更换新证。
6.《医疗证》丢失补办流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需携带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彩色照片和单位证明直接到市医保中心补办。
7.门诊特殊慢性病办公地点:市医保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3262779。
8.校人事处联系人:黄锦怀,联系电话:8074532
附件:
1.秦皇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
2.慢性病病种范围及申报条件
3.本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
4.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表
燕山大学人事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