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8日 07:43点击:

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相关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的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进行了改进和完善,编制了《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各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现予以转发。

请按照时序进度,积极申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申请人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由于项目种类多、批次多,要求申请人于相应时间节点前七天将申报材料交校博管办,逾期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其余申报事项详见附件。

为配合各地区、设站单位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调整如下:

(一)延长部分项目申报日期。

1.引进项目(第一批次)、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截止日期由原来的3月15日延长至4月15日。

2.学术交流项目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时间不做调整。

(二)取消报送纸质材料。

1.取消引进项目(第一批次)、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纸质材料的报送。

2.上述5个项目《申请表》上,不再要求推荐单位签字、盖章。

联系人:裴林保  梅 群

联系电话:8074531

附件: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人事处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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