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
2025年第一批次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现将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结项标准参照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唯一标注要求、专著标注位置要求、对核心期刊认定标准等方面,对所有年度项目要求一致;2020年度及以前项目,不对成果属名中项目负责人位次进行要求。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查看路径:“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kxghw.hebnews.cn/)“资料中心”。
2、请确保纸质结项材料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填报数据保持一致,结项鉴定以平台数据为准。
3、请务必使用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编排装订报送,使用旧版申请书、未按要求编排装订报送的不予受理。
4、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请及时在平台办理延期申请,超期未结将作终止处理。
5、结项材料提交要求:
(1)请于12月27日前将纸质结项材料(需自行前往财务部门盖章)一式两份交至社科处。注:标注不符合规范、与项目关联性不强等无效成果不得放入结项材料中。
(2)“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线上申请系统开启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请于1月5日前完成线上结项申请提交。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通知传达、政策解答、材料审核,保证提交项目成果在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科研诚信等方面不出问题。
地点:世纪楼1002
联系电话:8074551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