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及要求,现组织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2024年度第二次集中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4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且未被撤项的教育厅各类课题。
二、结项条件
1. 如不能按期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前3个月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项目变更审批表》,延期验收时间不得超过1年。
2.项目验收时结余经费不能超过20%。
3.项目成果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立项编号”,项目成果只允许标注一个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编号。
4.研究报告等成果采纳证明不得由本校或本校相关单位开具。
三、结项材料
1.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
(1)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材料封面、目录
(2)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表
(3)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大纲
(4)项目批文
(5)项目任务书
(6)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审计报告)
(7)与项目成果有关的专利、专著、论文等资料
(8)经省教育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9)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函审表
(10)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证书
《结项、延期汇总表》和1-10号文件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以“姓名”+“2024教育厅社科项目结项材料”命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2.科学技术类项目
(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材料封面、目录
(2)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申请表
(3)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大纲
(4)项目批文(联系科研院获取)
(5)项目任务书
(6)项目工作报告
(7)项目技术报告
(8)项目经费决算表
(9)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10)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函审表(函审验收需提供)
(1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证书
《结项、延期汇总表》和1-11号文件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以“姓名”+“2024教育厅科技项目结项材料”命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注意事项
1.人文社会科学类大于5万元(含)的项目和青年拔尖项目,原则上采用会议验收方式进行验收;其他项目可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验收。科学技术类项目验收方式请咨询科学技术研究院。
2.科研管理部门完成电子版结项材料初审工作,并向省教育厅提出验收申请(截止时间12月16日17:00前)。
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
联系人:蒋瑜 联系电话:0335-8074551
联系邮箱:wkb@ysu.edu.cn
科学技术类项目:
联系人:杨群 联系电话:0335-8057039
联系邮箱:kyk@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