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根据2019年9月18日校长办公会关于增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意见,参照《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燕大校字[2017]48号)(以下简称《遴选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启动201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新增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一般应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岗专任教师,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从事研究工作的申请者,须具有研究系列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含校聘)专业技术职务未取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满足《遴选办法》第九条相关研究成果要求。
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含校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教授(副研究员或相当职称,含校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者须完整指导或作为副导师协助指导过一届研究生(引进高层次人才除外)。
2.申请者应承担较高水平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充足,满足《遴选办法》中第十条相关条件。
3.申请者应取得有影响的重要科研成果,除公共管理学科外,其余学科申请者须满足《遴选办法》第十一条相关条件。公共管理学科申请者科研成果要求在《遴选办法》第十一条中管理类学科论文收录类别基础上,增加CSSCI(含扩展版)收录论文,其余要求不变。
4.其他要求均按照《遴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者填写《燕山大学2019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初审和公示
(1)学院初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初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审核《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填写《燕山大学2019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学院初审汇总表》(附件2)。
(2)学院公示。学院评审后,对初选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3.学校评审
学科建设办公室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评审会审议和表决。
三、材料报送
请有关学院于2019年10月9日下午17:30之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世纪楼708),电子版(除证明材料复印件外)同时发送yjsyxkb@ysu.edu.cn。
1.《燕山大学2019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职称证书、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单篇文章收录证明、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或合同书等,按以上顺序夹装成册);
2.《燕山大学2019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学院初审汇总表》。
新增博导遴选工作关系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填报材料由专人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做到数据准确无误。
联系人:弓洪玮、于福莹 联系电话:8077349
附件1:燕山大学2019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附件2:燕山大学2019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学院初审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