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7日 10:19点击: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学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赛区推进会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要求

各参赛队伍按照教育部要求,准备参赛材料,主要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及一分钟展示视频。各团队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份(申报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成长组的参赛团队需附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2.电子版:项目展示PPT一份、一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五、大赛日程与安排

1.参赛团队可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4月5日,请各参赛团队于2017年5月26日前在系统中完成计划书、项目展示PPT、以及一分钟展示视频等材料的在线申报工作。

2.各参赛团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及上述相关材料,于5月2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制版各1份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务科,教务科将项目进行汇总排序后(参照附件2)请于5月30日交至世纪楼505B。

六、大赛学院任务分配

为扩大我校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经研究决定,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动员学生申报本届“互联网+”大赛项目(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七、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科世纪楼505B

联系电话:8057068

联系人:刘赫 吴伟龙

邮 箱:cxcygl@ysu.edu.cn

附件:

1、燕山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第三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参赛项目汇总表

3、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4、燕山大学“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大学科技园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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