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12日 08:15点击:

关于开展燕山大学第四届“教学成就奖”、“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钻研教学、潜心育人,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燕山大学“教学成就奖”、“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教学成就奖”、“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以下简称“第四届教学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上为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在校本部机关兼任行政职务的教师不参加本“教学奖”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燕山大学“教学成就奖”、“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评选办法(修订)》执行,本年度拟评选的各类“教学奖”上限人数分别为:“教学成就奖”2人,“教学标兵奖”11人,“青年教学标兵奖”3人。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候选人的推荐

“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候选人由所在学院教学奖提名委员会提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向学校推荐,并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各学院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2。学院教务科应对学院提名的“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人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报送。学院教务科应按通知要求向学校师资建设部报送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

第二阶段:“教学成就奖”候选人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

1.“教学成就奖”候选人提名推荐

“教学成就奖”候选人由校教学奖提名委员会直接向学校提名推荐。经学校审查后,候选人向学校报送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

由学校师资建设部对“第四届教学奖”所有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阶段:“第四届教学奖”候选人材料的网上公示

学校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第四届教学奖”推荐人选名单及个人业绩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并在全校范围内发起投票,投票结果将为评选提供参考。

本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学校评选、发文表彰

学校召开“第四届教学奖”评审会,确定获奖教师,发文表彰。

四、近期工作安排

1.开展各学院“教学标兵奖”和“青年教学标兵奖”候选人推荐工作。请各学院于2017年5月22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教学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6)、个人主要业绩介绍(附件7)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师资建设部,世纪楼505B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zjs@ysu.edu.cn

联系人:张亚靖 徐琳;联系电话:8048553

说明:所有佐证材料需提交复印件一套(A4纸复印,不需装订,用燕尾夹夹好即可),要有封皮和目录,各页右下角编码,页码要与目录吻合,材料集中分类排放(候选人推荐表、获奖证书、立项申请书(在研)或结题鉴定(已结题)、发表论文等)。

2.教学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开展“第四届教学奖”推荐人选业绩材料的网上公示和投票活动,详情敬请关注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http://jjfz.ysu.edu.cn/index.htm或微信公众平台(ysucfd)。

五、注意事项

1.“教学奖”实行提名推荐制,各学院不得要求教师自行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学院当年“教学奖”推荐资格。

2.学院应严格按照“教学奖”评选办法(附件1),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并对推荐人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

3.各学院推荐人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专业认证等专业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相关主要负责人;优先考虑承担专业必修类课程讲授任务较多的教师。

4.“教学奖”条件中关于工作年限和评教优秀的说明,请见附件3。

附件1.燕山大学“教学成就奖”、“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评选办法(修订)

附件2.各学院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3.“教学奖”条件中关于工作年限和评教优秀的说明

附件4.《教学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5.《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6.《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模板)》

附件7. 个人主要业绩介绍

教务处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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