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5日 15:56点击:

关于开展燕山大学2023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建设质量,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根据2023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燕山大学2023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强化创新观念、人才观念和执行观念,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具备鲜明燕山大学特色的中国式现代化“立德树人”优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紧紧围绕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及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工作,坚持系统推进改革,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为标准引领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学校本科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形成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推荐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推荐项目原则上为2023年3月已备案的建设、进展情况良好、阶段成果显著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备案汇总表见附件1)。

2.项目类型和推荐数量

本次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经费自筹项目。各教学单位可推荐项目数见附件2。

各教学单位推荐的重点项目中必须包含1项课程思政教改项目,且课程类项目一般不超过重点项目推荐总数的30%。

三、推荐条件

1.项目目标明确,设计科学合理,改革思路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研究成果明确且可查证,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促进作用。项目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成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

2.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覆盖面宽、受益面广和预期成果影响大的项目,需以教学单位、专业、学科交叉融合等综合性方向为出发点,主动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产学合作、推进教育教学数字化、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致力于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的关键性问题,着力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3.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教改项目不超过2项,原则上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8人。

4.与以往立项建设项目重复度较高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推荐。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有教改项目延期超过一次或终止的,则不可申报此次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5.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单独评审不在本次推荐范围内。推荐的省级教改项目如包含教材建设项目应为学院已备案建设或已获得学校出版社资助的未正式出版的教材,且已完成不少于70%内容编写。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严把项目质量关,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原则上所有推荐项目均可立项,若学校在形式审查、内容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态度不认真、敷衍了事等情况,将取消立项资格,并减少学院下一年度培育项目数、专项经费数。

2.项目名称可在原院级备案教改项目名称的基础上进行更改,更改后在汇总表中对更改原因进行说明。

3.2023-2024年度省级教改项目学校不再单独组织申报,原则上从本次推荐的重点教改项目、以往在研优秀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教改项目在研主持人不在本次项目申报人范围内,成员不超过5人(不含主持人)。

4.对于教材建设项目,各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编写选题、编写人员和已编写内容进行审核。

五、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周期根据项目具体内容为1-2年。

2.学校给予各教学单位教学改革专项经费,由各教学单位统筹使用。具体各项目经费额度由各教学单位审定,鼓励各教学单位对立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原则上省级教改应给予1-2万元经费支持。

3.项目研究期间负责人工作有变动,不再符合项目负责人条件,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更换负责人的申请,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

六、材料提交要求

1.推荐的省级教改项目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8份)。教材建设项目还需将教材初稿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

2.其他项目填写《燕山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1份)。

3.各教学单位统一填写《燕山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4.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1214日(星期四)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世纪楼509)。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335-8047707

电子邮箱:jxk@ysu.edu.cn



教务处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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