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2年,我校共设立85个校级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建设171个院级基层教学组织,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冀教高〔2021〕2号)和《燕山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1〕23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燕山大学实践场景提供强有力支撑,现将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员全覆盖、规范化达标、高质量创优”的原则,对学校现有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规范和建设,推动基层教学组织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到2024年底,全校基层教学组织全部达到合格建设标准,同时争创一批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二、建设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意义,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围绕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学发展、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高效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更好发挥校、院两级基层教学组织作用,提升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工作、管理制度
1.顶层设计制度。每学期应结合学校和各教学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做好自身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同时每年制定师资培养计划和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
2.研讨制度。每学期制定详细的教研活动计划,每个学期开展教研活动≥3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应≥6次)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参与率达到≥70%(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应≥达到85%),每次应有教研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每学期应有教研活动总结。2023年各基层教学组织均须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专题研讨会1次,组织开展2020版培养方案合理性研讨活动1次(非专业类基层教学组织开展关于课程教学质量的研讨活动)。
3.教学研究制度。有教学改革思路和鼓励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措施,每年组织开展院级教学改革项目培育,组织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项目式教学、过程化考核等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改革,鼓励教师发表教学改革论文,开展教材建设。近三年人均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教研论文应≥0.5篇(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应≥1篇)、近三年获得校级教改课题立项数≥1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或校级重点教改项目立项≥1项)、近三年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获得校级一等奖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1项)、课程建设有计划、有举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应建有校级以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比例应≥30%(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应≥40%)。
4.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备课、试讲、听课、公开课、教材选用、教研活动、青年教师导师、实践活动、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管理等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1)集体备课制度。公共必选课、专业必选课应开展集体备课和教师备课研究讨论,其他课程尽可能加强集体备课。
(2)听课与观摩制度。每学期应组织1-2次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有评议记录。近三年举行公开课次数≥4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应≥6次)。负责人听课门次不少于2次,组织教师同行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不少于2次。青年教师首次上课均组织了试讲并有记录;听课制度落实情况好,有详实的评课记录。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每学期听课≥2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应≥4次),教师间互相听课≥2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应≥4次。为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落实好青年教师助课制度,将优良传统和作风传给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树立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教学观念,每学期听青年教师试讲不得少于8学时。
(3)自评制度。坚持每门课程教师在开课过程中都持续开展学生学习体验调查,以学生学习成效为目标,及时改进课程效果,教师每学期都应对教学情况进行自评。
5.考核制度。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不定期抽查本基层教学组织成员的教学情况、关注考试情况,重点关注教学效果和考试方式(含成绩占比)的合理性和命题质量,在聘期内要实现抽查覆盖全体成员。基层教学组织每年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各教学单位参照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制定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校、院两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考核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归档备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6.文件归档制度。要对工作档案进行归纳整理,重视各项教研活动、听课、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各类活动档案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展示。
三、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工作
(一)院级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考核
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由各单位参照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要求,自行组织建设和达标评优工作,并在年底将达标评优结果报送教务处。原则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不超过院级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30%。
(二)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考核
1.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自评
校级基层教学组织对照《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填写《燕山大学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2),进行自评自查。自评自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原则上“优秀”自评分数应达到90分以上,“合格”自评分数应达到60分以上。
2.教学单位审查
各教学单位对照指标体系,严格审查本单位各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并给出单位审核评分,填写《燕山大学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附件3)。
3.学校审查备案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自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对自评“优秀”和“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达标备案,并报送省教育厅进行达标备案。
4.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和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
从专家审核确实“优秀”的校级基层教学组织中,学校将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基层教学组织作为2023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最终推荐其中的7个基层教学组织参加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须在2023年9月20日(周三)前将《燕山大学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纸质版一式5份,佐证材料1套)和《燕山大学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世纪楼509),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电子信箱:jxk@ysu.edu.cn
附件:1.《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燕山大学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
3.《燕山大学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