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燕山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1〕20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材编写管理,落实教材“凡编必审”要求,现就我校教材编写管理和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凡2023年由我校教师主编的即将出版的教材(新编或修订)。
二、教材编写管理和审核工作基本原则
1.教材编写管理和审核工作应在本单位党组织和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
2.教材编写管理和审核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见附件1),坚持“凡编必审、凡审必严”。
3.凡未按照要求完成审核工作而出版的教材(新编或修订)将不得纳入学校教材选用、教材建设立项、工作量核算等工作范围。
三、教材编写管理和审核工作内容
1.对教材编写人员进行审核
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燕山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第十二、十三条,由教材编写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审核其政治立场、学术功底、师德师风等,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给出审核结论。由不同单位人员组成的编写组,由主编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联系各编写人员所在单位对编写人员进行审核、汇总审核结果,并给出对教材编写组的审核结论。
2.对教材内容进行审核
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第三、十三、十九条,《燕山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第三、第八、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第十七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和《“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等文件要求,由教材主编所在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支撑性、前沿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结论,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
四、教材编写管理与审核程序
1.教材编写组确定后,由教材主编填写《燕山大学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附件2),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编写人员审核。
2.由主编单位党组织联系各编写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编写人员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其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主编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总所有编写人员审核结果并给出对教材编写组的审核结论。编写人员审核应最晚在拟出版时间前60天完成。
3.教材主编将完成编写人员审核的《燕山大学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与书稿(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提交至所在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教材内容审核。
4.教材内容的审核由主编所在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专家不得少于3人,审核专家须符合《燕山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第十二、第十三条要求,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教材内容审核应最晚在拟出版时间前30天完成。
5.教材主编所在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将完成编写人员审核和教材内容审核的《燕山大学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与书稿(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提交至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应最晚在送交出版社前15天完成。
6.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的教材书稿方可送交出版社出版。教材出版后应提交3本至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留档。
*教材编写人员、内容审核的过程材料请相关单位妥善留存备案。
五、2023年教材审核工作汇总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提交《燕山大学教材出版审核情况汇总表》至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世纪楼503)备案。
本科生教材联系人:李芹 电话:8048592
研究生教材联系人:马新成 电话:8064212
继续教育教材联系人:孙洪胜 电话:8046032
国际教育教材联系人:陈佳慧 电话:8047570
附件1:相关文件
附件2:《燕山大学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
附件3:《燕山大学教材出版审核情况汇总表》
燕山大学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