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要求,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需接受基于所授课程(至少一门,理论课或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的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现就申请2023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请2023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
拟申报2024年及以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且在2023年春季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申请流程
1.11月30日前: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登陆课程评估系统,填写并提交“评估申请单”,系统相关操作步骤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教师需及时关注系统中注册及评估申请单审核情况,以确保申请单通过审核。为保证评估顺利进行,请教师认真参阅附件1填写评估申请单。
目前,需要使用校园网登陆课程评估系统,校外登陆需使用“远程登陆”,并尽量使用IE浏览器登录。
2.12月3日前:教务处、教师培训中心对教师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通知学院教务科审核通过的教师名单,本轮评估教师范围将以此为准,该名单还将在教师培训中心网站上公布。
3.12月31日前:教师上传教学文件。(其中课表、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为必须上传文件,若课程实施项目式教学则还须上传相应教学文件,其他教学文件根据课程具体情况选择上传。)
三、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及流程
请相关学院组织申请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认真了解《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见附件2)和《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燕大教字[2016]31号)(见附件3)文件相关内容,做好接受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其他说明
1.学校将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中,严格审核教师通过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情况,请教师根据授课学期妥善申请并接受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为避免影响教师参加评职,教师应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前一年通过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
2.目前,教师提交相关材料、专家审阅教学文件、专家上传听课材料、填写评估考核表等工作都将在课程评估系统中完成,请相关教师实时关注系统中的评估任务状态,确保顺利完成评估,并可通过该系统查询评估结果。
联系电话:0335-8048553 联系人:贾周圣
附件:
1.课程评估系统使用说明书(申请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用户)
2.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
3.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教务处 教师培训中心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