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我校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形式
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空白《报告表》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和发放。
二、报告人员
与2017年人员范围相同,为上级批准设置的党政群团管理机构,以及我校下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即里仁学院)中的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干部)。报告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请在填表前认真阅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见去年发放的《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资料汇编》),《关于集中填写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有关问题的说明》(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和发放),以及《报告表》中的填表须知和每一项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所填内容要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认真核实,确保填报内容规范、真实、准确、完整。
(二)此次填报请以2017年填写的《报告表》为基础,按继续填报要求进行填写。
(三)请亲笔填写,书写清楚工整。
(四)在填写时,请不要留白,例如:如无“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应在相应位置填“无”。
(五)对于《报告表》第9项“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实际所得。干部可登录计划财务处网站,由网站右侧“教工查询”处进行查询。为便于填写,提供以下参考:“工资(含津贴、补贴)”包括工资、补发工资、博导津贴、超工作量津贴、通讯补贴、取暖补贴、交通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等项目;“奖金”包括精神文明奖等项目;“其他”请干部根据自身情况填写。
(六)依据有关规定,《报告表》不需阅签。
(七)对填报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党委组织部。
(八)请有关单位于3月1日前到党委组织部领取空白《报告表》和《关于集中填写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有关问题的说明》,并通知报告人员按照要求做好填报工作,并于3月9日前,将《报告表》统一交至党委组织部。
办公地点:世纪楼1807室
联系人:李飞虎 李 亮
联系电话:8057060
附件:报告人员名单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