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及学生: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2021年12月25-26日在我校进行,本次考试需占用东校区第一教学楼、第四教学楼和西校区里仁教学楼、综合实训4号楼。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届时东校区第一教学楼、第四教学楼和西校区里仁教学楼(阶梯教室除外)、综合实训4号楼将进行封楼管理,封楼时间为12月24日下午13:00-12月26日晚18:00。研究生入学考试封楼期间在东校区第一教学楼、第四教学楼和西校区里仁教学楼...
各相关教师及学生: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定于2021年12月18日(周六)进行,因本次考试占用东校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教学楼,里仁阶梯教室、A区、B区、D区教学楼、西校区二组团的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教学楼,综合实训中心四号楼,届时被占用的教学楼将封楼管理,封楼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7:30~2021年12月18日18:00。请各位同学提前将教室内的个人物品全部带走,以免丢失。封楼期间所有课程(包括选修课)...
全体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考生: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将于12月18日进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笔试考试。因学校标准化考场容量有限,为保证考场资源合理利用,自本次考试开始,如有学生报名外语四、六级笔试后缺考者,将不允许其报名参加下一次考试。同时,为弘扬和谐发展的主旋律,树立我校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我们郑重地向大家倡议——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杜绝考试作弊,做诚...
校属各单位: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77号),我校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经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选,确定推荐“新工科背景下的工业物联网微专业建设探索与实践”等30项项目参加2021-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评选,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排...
校属各相关单位:根据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的工作部署,我校将于2021年12月19—20日组织2021年下半年普通话测试,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测试地点:西校区第五教学楼计算中心机房测试时间:12月19日(星期日)07:30—21:3012月20日(星期一)17:40—21:40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准考证发放及考试候场请各位考生按照所在学院教务科的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请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开展燕山大学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经各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选,共评选出燕山大学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21项(含里仁学院),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11项,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教务处反映。联...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根据《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要求,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需接受基于所授课程(至少一门,理论课或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的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现就申请2022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符合申请2022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拟申报2023年及以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且在2022年春季学期承担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建设质量,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根据2021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77号),学校将组织开展燕山大学2021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暨2021-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各学院及相关毕业生辅导员: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本科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公示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6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教学工作质量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问卷调查主题及对象本次问卷调查的主题为大学生学习体验及满意度评价,调查对象为2022届本科全体预计毕业生。二、问卷调查组织安排1.方式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人员: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的要求,2021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为了保证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人员范围申请之日前调入我校并在教学岗位任职的专职教学人员(科研、实验、工程、图书资料、实习指导等人员),申请人应为学校人事和教务部门纳入学校教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