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创新创业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创新创业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创新创业课程。
二、结项验收程序
(一)自主申请
项目(含教改项目和课程,下同)组自主对项目研究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和全面总结。申请结项的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项目申请结项应填写结项鉴定表,并提供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成果材料等。申请项目涉及人员、时间等调整的,须附上省教育厅备案盖章的《项目调整申报表》。
(二)学校初审
学校成立专门的结项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将对照项目申报书,查看对应支撑佐证材料,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重点核查项目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已取得的成果、项目研究在教学中的实践情况、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项目成果特色等。学校审核确认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报送省教育厅复审。
(三)省教育厅复审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初审通过的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复审,最终确定结项验收结果。教改项目符合条件的准予结题,不合格的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仍不合格者将自动淘汰;课程验收合格的,准予结项并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不合格的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仍不合格者将自动淘汰。
三、结项验收时间
为最大限度给广大教师提供便利,学校拟于今年7月17日(我处已审核通过提前结题验收的项目,见附件7)、9月5日和12月15日分三批次集中受理结题验收材料。各项目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集中受理日期前将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四、材料报送
(一)省级创新创业教改项目结项材料
《河北省创新创业教改项目和课程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下同)、《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2,一式三份)、《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调整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验收佐证材料》(请按附件6列出佐证材料目录,后附具体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二)省级创新创业课程结项材料
《河北省创新创业教改项目和课程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4,一式三份)、《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调整申报表》(附件5,一式三份)、《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结项验收佐证材料》(请按附件6列出佐证材料目录,后附具体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各项目可在每次集中受理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双创教改结项/双创课程结项+项目名称/课程名称”发送至邮箱cxcygl@ysu.edu.cn,将纸质版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联系人:张婷婷;联系电话:0335-8083058,1881215031。
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