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保障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并扎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本次检查重点是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点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以科研实验室为主,对于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历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以《燕山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为基础,视实验室专业特点有所侧重。
三、时间安排
本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学院、重点实验室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9月25日-10月19日)
1、各学院、重点实验室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参照《燕山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全面检查和自查。
2、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应于10月19日之前,将《××学院(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报告》(附件2)及《××学院(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邮箱,纸质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二)学校现场抽查阶段(2018年10月22日-31日)
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全工作处、后勤集团等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抽查。检查程序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反馈等。
(三)学院、重点实验室整改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日-16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根据学校现场抽查情况进行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完成或整改困难较大的,可以撰写专项申请,学校视情况予以重点支持或列入下一年度实验室安全及维修改造预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学院、重点实验室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分类提出处理办法,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3、查改结合,总结提高。各学院、重点实验室要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细化并完善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科研实验室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4、保障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确保十一期间各类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的相关工作。
联系科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 安老师
联系电话:8059307
邮 箱:sysk@ys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