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1〕2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就创〔2021〕1号)要求,现就我校2020-2021学年省级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我校2021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请参照《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参评学年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出学院参评。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名册(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内评审表》《省级先进班集体校内评审表》(附件3、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版);《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一式两份,纸质版),《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
3.涉及到差额评选的先进班集体另需提交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电子版)。
4.学院公示照片(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4月16日报送至世纪楼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ysu.edu.cn。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先进个人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辅导员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优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进行,保证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各学院须保证上交评审表内容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六、附件
附件1:名额分配
附件2:推荐名册
附件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内评审表》
附件4:《省级先进班集体校内评审表》
附件5:《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6:《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