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6日 10:41点击:

关于做好2021年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实施办法(试行)》(燕大党字〔2021〕3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副科级辅导员,具有本科学历者在专职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者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晋升正科级辅导员,具有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任副科级专职辅导员两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直接申请晋升正科级辅导员。

辅导员到岗工作时间以人事部门核定的时间为准,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工作业绩条件

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晋升程序

1.4月6日,个人申报。请申请晋升人员将《燕山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交至学生工作处办公室312室。

2.4月7日,晋升资格审查。

3.4月8日—4月14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晋升科级辅导员的人员进行公示。

4.4月中旬,举行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特色工作展示答辩会。

5.具体考核内容及材料提交时间见下表

     序号

     占比

                             考核分项

                                                          内容描述

       1

     20%

学生满意度测评

使用2020年考核的测评分数,等比例进行折算

       2

     20%

学院打分

使用2020年考核的测评分数,等比例进行折算

       3

     35%

专家评审

工作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字数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

4月7日前提交

特色工作展示答辩

集中展示个人开展的特色工作,作为自评报告的有效补充

       4

     10%

素质能力测评

理论知识测评

近两年辅导员素质能力校赛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平均分,等比例进行折算

       5

     15%

日常管理测评

基础数据考核

学生基本信息库完善度

4月7日前提交所带全部学生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所带学生各类医疗保险参保率的等比例折算

4月7日前提交所带学生2021年度个人参保截图

所带学生违纪率

所带学生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资助资金无截留、挪用等

日常工作考核

今日校园走访日志规范程度

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合格率

晋升正、副科级辅导员,以当年符合晋升条件的申报人员为基数,原则上晋升人数不超过80%。符合晋升条件的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应当参加当年申报晋升工作。

联系人:徐进

联系电话:8066489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6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