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校“辅导员领航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0〕2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请各学院积极组织辅导员申报河北省高校“辅导员领航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一批河北省高校“辅导员领航工作室”,支持主持人及其团队开展专项工作的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努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或成果,同时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在河北及全国高校树立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名师。
二、建设数量
全省高校辅导员领航工作室每3年申报一次,首批拟立项建设工作室10个左右;视申报情况,确立5个左右培育建设工作室(无资助经费)。
三、申报要求
1.每个工作室应紧紧围绕某一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专项工作的选择,从当前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出发,紧扣辅导员日常工作范畴,以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和水平提升、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和工作为重点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务实具体,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具有一定的学校和学科特色。
2.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注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操作性、可行性强。
3.申报人在选定的专项工作领域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
四、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申报人即工作室主持人(1人)应为我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含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满足主持人的其他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团队成员10人左右,团队成员中专职辅导员占比不低于80%,鼓励跨院、跨校、跨省合作。
2.申报数量。每学院限报1项。
3.申报材料。(1)河北省高校辅导员领航工作室校内申报书(附件2)。学院党委意见栏请填写1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2)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4.文本提交。请各学院于2020年8月30日前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的纸质版送至学生工作处312室,电子版发送至xsk@ysu.edu.cn。
五、评审程序
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及日常工作,最终确定1个工作室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评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进 联系电话:806648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