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三好学生,评选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占学生干部总数的8%;
3.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名额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2%;
4.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占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
5.特殊事迹奖,评选名额不超过20项;
6.优秀寝室,评选名额占学生寝室总数的20%;
7.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占学生班级总数的8%;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详见《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
三、评选要求
1.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均需填写相应的《先进个人评审表》(一式二份,纸质版,附件2)。申报三好学生标兵需提交1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三好学生标兵必须从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2.因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和国防学院评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数不足1人,上述三个学院合并评选出1个三个好学生标兵,申报人需填写《申报三好学生标兵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
3.“特殊事迹奖”由各学院自行推荐申报,申报数量不限。申报人需填写《特殊事迹奖申报表》(一式二份,纸质版、电子版,附件4),并附1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
4.申报先进班集体需填写《申报先进班集体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附件5),并附1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因外语学院、建工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车辆学院、体育学院、国防学院研究生班级评选数不足1个,上述9个学院合并评选出3个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5.评选先进个人和集体需严格按照《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进行,因条件不符合标准落选者,名额作废,不再增补;在评优年度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出学院参加评选。
6.学院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加大先进典型的教育宣传力度。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个人须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申报三好学生标兵、特殊事迹奖、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答辩。
7.请学院于11月3日前将学院评选名单(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word)、公示名单(电子版,附件6)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ysu.edu.cn,所报送材料均需盖学院公章。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