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辅导员: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引导高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决定开展2017年度燕山大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第一作者为燕山大学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论文推荐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4.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参评论文复制比不超过20%,超过者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及学校学生工作系统。
6.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7.论文评选由各基层单位统一评选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评。
三、评选程序
1.单位评选推荐
各单位将推荐参评论文连同《2017年度燕山大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2017年度燕山大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于2017年12月7日(周四)前,统一发送至xsk@ysu.edu.cn。申报表、汇总表(各一份)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公章后,于12月7日前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世纪楼312)。论文纸质版不需要提交。
2.专家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3.表彰奖励
此次论文评选设奖项若干,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获奖论文将择优推荐至河北省教育厅参加相关评选。
联系人:徐进
联系电话:806648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