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先办法》(燕大党字〔2015〕22号)、《燕山大学辅导员考核评优办法》(燕大党字〔2015〕22号)规定,即将进行2017年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工作考核
(一)考核范围
校属有全日制学生的学院。
(二)考核内容
量化考核。满分100分,由学生评价(满分40分)、学生工作部考核评价(满分40分)和学院学生工作汇报评价(满分20分)三部分构成。
(三)考核程序
1.学生评价由全体学生进行网上评价。
2.学生工作部按照《学生工作部对学院学生工作评价表》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评分。
3.学院主管学团工作领导进行现场汇报。
二、辅导员考核
(一)考核范围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不含学院主管学团工作领导、处级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量化考核。满分100分,由学生评价(满分40分)、学院评价(满分30分)、学生工作部评价(满分30分)三部分构成。
(三)考核程序
1.学生评价由全体学生进行网上评价。
2.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辅导员进行考核评分。
3.学生工作部按照《学生工作部对辅导员工作评价表》评分。
三、考核时间
拟定于12月下旬完成。
联系人:段磊 徐进
联系电话:8067917 806648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