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依据《燕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见《燕山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评选人数按照《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各学院自行核算。
根据《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推免硕士研究生和录取到我校的优质生源硕士研究生(参照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入学当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各学院核算学业奖学金名额时,2018级推免硕士研究生和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优质生源硕士研究生不算基数,也不参与评审,但需在上报的汇总表中体现,在备注栏注“直获”即可。(《2018级推免硕士研究生和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优质生源硕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要求
材料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请统一用A4纸印制(一式3份,请打印成正反两面的一页),申请表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理由(即申请表的第一面)打印,申请理由不少于200字,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推荐意见不少于100字,推荐人为导师;评审情况栏应不少于50字。签名要手签。
材料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xx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每页均需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ysu.edu.cn。
三、时间安排
9月7日-9月16日 学院进行评选。
9月17日-9月21日 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9月25日 学院将材料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区世纪楼312室)。
9月26日-9月30日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和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将评审材料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评审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045503
联系人:罗志高 李岩
燕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