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河北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18-2019学年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学生中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1、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2、履行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不低于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提出申请,同时收取学生扶贫手册原件(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9月21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及“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世纪楼312),同时将“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ysu.edu.cn。
联系电话:8045503
联 系 人:罗志高 李岩
燕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0日